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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治水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水环境志愿者队伍

来源:《中山日报》 2016/01/22 A8版   发布时间:2016-01-25

      2013年,我市正式实施《中山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预计投入95.85亿元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让中山 “水更清”。目前,近三年过去,中山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绩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突破相关壁垒?农工党中山市委会组成调研组进行充分调研,并提出相应对策。
  据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市委会主委路铭介绍,中山共有河涌和排水渠311条,全长约878公里。近年来,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九龙治水”式多头管理体制和资金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企业偷排、漏排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农业面源污染呈扩大趋势等。
  中山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内河清流工程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明确在2015年底前消除河涌劣V类水体、“黑臭”现象和垃圾漂浮问题。从各镇区工作情况来看,工作进展不容乐观,截至2015年10月,镇区37条河涌中完成河涌整治并进入日常保洁阶段的只有13条,正在施工的有13条,还在前期准备阶段的有11条。市环保局于2015年8月下旬对这37条河涌进行采样监测,其中13条河涌达到V 类及以上水体要求,24条为劣V类水体。
  此次农工党中山市委会提出的《加大力度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让中山“水更清”》建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分工合作,厘清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污染源防治。
  考虑到全市水网是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河长制制度,变市镇两级河长制为市镇(区)村(社区)三级河长制,强化属地管理,成立义务劝导队,发挥群众“共治、共管”的作用。在进一步完善治水监督考核机制上,可以考虑建立民间组织监督机制。通过建立水环境志愿者队伍,由关心、支持水环境工作的市民组成监督小组,重点对污水排放、河道保洁等方面开展监督,并配套爆料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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