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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危伟汉为中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作者:记者 江泽丰 余兆宇 通讯员 钟仁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11-01

  10月31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接受焦兰生同志辞去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危伟汉同志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危伟汉同志代理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旭东向危伟汉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危伟汉代理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说明》,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2015-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项目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中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和《关于中山市2015-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项目调整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认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市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首次专项报告。市国资系统紧紧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以资本运作为手段,通过国有资本的导向、放大、扶持和控制功能,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建设领域的引领和带头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建议要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有效监管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和检查力度,加快闲置资产的处置工作进度,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焦兰生辞去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危伟汉代理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山市2015-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项目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确定我市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决定》。会议还表决和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旭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建仁、林凯及秘书长黄超出席会议。受陈旭东同志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唐颖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文龙,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有关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后为代市长危伟汉等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唐颖主持宣誓仪式,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小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文龙等参加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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