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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专项督导组到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08-18

    8月16日上午,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专项督导组组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何流明一行,到市司法行政机关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市司法局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指出下阶段要进一步深入摸排线索,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省督导组一行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了解场所总体宣传发动及戒毒大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省督导组对戒毒所发动戒毒人员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给予肯定,并就如何发挥戒毒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意见。随后,省督导组一行还检查了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服务窗口等重点部位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

  省督导组对市司法局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阶段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进一步深入摸排线索。要重视戒毒场所的戒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在线索摸排方面的特殊作用和独特优势,制定激励措施动员鼓励交代余罪、揭发同伙,举报、检举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参与综合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和法治村(社区)建设,积极参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普法宣传方面的职能作用,运用好各种普法宣传的资源和载体,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反面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深入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村(社区)、进工厂、进企业。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注重举报线索及举报人保护,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小冰表示,将按照督导组提出的指导意见,逐一梳理,落实整改及提升工作的措施,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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