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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昨现场监督法院执行工作

作者:记者 江泽丰 余兆宇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06-21

  6月20日下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多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开展执行任务,和以往不同的是,与队伍随行的还有13名人大代表,他们是市人大组织到现场监督执行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唐颖、甘建仁参加活动。
  石岐区千鑫五金机械厂一生产项目未经环评就建成投产,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并对其罚款3万元。不过,老板李某没有接受处罚,而且还继续生产。
  市第一法院根据市环保局的申请,依法裁定准予执行。该院分别于2017年2月9日和2018年6月11日向千鑫五金机械厂发出执行通知书和以笔录形式告知被执行人,责令其履行义务,但李某仍未履行。
  6月20日下午2时45分许,市第一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当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到千鑫五金机械厂现场监督执行。
  执行法官现场封停了机械厂内所有生产设备,查封了两台涉及污染的机械。法官对李某严正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让她履行义务,缴纳罚款并且停止五金机械生产。最终,李某保证3天内缴纳3万元罚款,其丈夫谢某对此进行担保。随后,李某和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核实了整改的内容,该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随后,人大代表又马不停蹄跟随执行法官和法警,前往大涌镇,监督执行一宗法院经二审于2017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根据判决,被执行人林某须向其雇佣的员工陈某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48万多元。
  市第一法院于2017年11月6日对该案立案执行,将林某银行存款7063多元扣划至法院执行款管理专用账户,后又查明林某名下有雷克萨斯小汽车一台,但车辆下落不明,另外其在大涌有多块土地。2018年6月19日晚,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于6月20日上午9时30分解决案件,但林某拒不配合。
  6月20日下午3时30分许,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林某出租的房屋所在地。这些房屋都用于做临街商铺,大多是餐厅。林某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力不敢现身,执行法官于是在其出租的商铺门前张贴通知书,严正告知其若不在限期内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变现,并对其罚款、拘留,并可依法对其追刑。
  当天,人大代表还与执行法官进行了座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墀在会上介绍,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7100件,同比增长39.9%;结案14605件,同比增长39%;未结案件22495件,同比增长18.9%;执行标的总额33.06亿元,同比基本持平。目前,我市法院遇到的困难是办案力量不足,存案量大,与上级法院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座谈会上,代表们就如何借用社会力量破解执行难、进一步明确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标准、提升当事人的获得感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代表们表示,让司法裁判得到有效执行,是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具体体现。我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推动破解执行难;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忠诚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法院干部队伍。社会各界要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共建社会诚信和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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