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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七大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作者:记者郭锦润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02-07

    6日下午,市委书记陈旭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研究部署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全市各镇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书记李希同志、省长马兴瑞同志有关批示要求和省安委会工作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区域、对象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市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会议强调,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下沉基层一线检查督导。以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安全等7大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立即组织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全市冶金有色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全方位下沉一线督导,采用分片包干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安委办要对各镇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做到严字当头、严督严查。
    二是严密管控重大风险点危险源。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查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风险点、危险源,分清等级、列明清单,有针对性地落实管控措施,对重点风险点、危险源严密巡查防控,对不可控的重大风险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停产停工停业措施。对前段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集中力量、下大力气抓好整改落实,逐一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后患。
    三是落实最严监管执法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持该追究刑责的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把执法利剑始终高悬,形成有力震慑,敦促有关责任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好主体责任。
    四是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对专项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并公开通报和曝光,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严肃追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核查安全生产相关市场行为,彻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并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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