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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教育就业等民生工作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记者 隋胜伟 通讯员 钟符信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06

    1月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焦兰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市政府党组会议后,焦兰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相关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有关会议和省委全会精神,坚持以上率下抓落实,凝聚真抓实干强大合力,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部署,为全省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中山升格地级市30周年。
    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稳和进、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促发展和防风险之间三个关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要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制造业立市,构筑创新优势,培育新动能,促进中山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切实做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重点工作,让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市政府党组会议结束后,焦兰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态补偿工作机制,探索进一步完善我市分区域激励型财政政策和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机制,实现2020年我市森林、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的目标。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修订版)》,根据该意见,生态补偿对象包括耕地生态补偿对象、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对象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对象三类。同时,补偿标准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基本保持同步增长模式。
    会议要求,要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多措并举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但目前还存在缺乏统一管理机制、监管部门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有必要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管理制度。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 《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主管部门职责,并提出由环保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明确将单位和个人扬尘污染防治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信用管理。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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