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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岸上”根源 解决“水里”问题

作者:郭锦润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05

    4日上午,中山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市委书记、中山市总河长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西江流域市级河长焦兰生主持会议。市领导侯奕斌、袁永康、李长春,市政府秘书长李俊出席。
    会议通报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2017年9月,我市印发 《中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构建三级河长体系,建立河长制工作机构,明确七项主要任务。目前,我市已完成了省管外江16条、市管内河63 条、镇管内河978 条共计1057条河涌名录、信息统计建册及分布图绘制,河长制行政责任体系基本建立,流域治理前期工作顺利开展,水环境社会共治体系逐步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初见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刚刚召开的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强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水污染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广东。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聚焦市民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进网格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让中山天更蓝、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中山25个镇区有近300条大小河涌,河湖管理保护涉及多部门、上下游、左右岸,涉及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往往是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仅仅依靠一个部门、一个镇区单打独斗难免顾此失彼。要建立“河长领导、联系部门牵头、其他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工作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对生态良好的河湖,要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对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健全完善源头控制、水陆统筹、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治理和修复力度,尽快恢复河湖生态。对城市河涌,要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狠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大力整治黑臭水体;对镇区河涌,要加大沿岸生活、生产污染源的治理,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清洁小流域建设。要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手抓污染源整治,一手抓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城市布局,统筹城市治理、村级工业区整治,着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产业。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坚决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要学习借鉴广州东濠涌、肇庆羚山涌黑臭水体治理经验,少走弯路,补齐短板。
    会议强调,要严格督查、群防群治,确保河长制工作抓出成效。要建立完善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加强滚动督办,及时解决河长制推进中的实际困难。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水质动态监测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中介机构、社会监督员、志愿者进行监督评价。要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江河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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