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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山市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09

第一部分  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履行的基本职能包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有:
   (一)通过参加各种民主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通报会等,就重大方针、重大事件、重大问题等进行协商座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与中共各级党委负责人保持联系,交知心朋友,交诤友,在政治上、思想上互相了解和帮助。
   (三)在政协各种会议上,以农工党组织和担任政协委员的党员个人名义发言、提出提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各种专题调研报告,送交中共中山市委或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四)推荐党员担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职务。
   (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推荐党员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
   (六)充分反映社情民意,为中共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一)单位机构设置
   1.本部门是一个独立编制的预算单位,没有独立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所公开的预算均为单位本级数据。
   2.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1个办公室。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负责市委会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制定市委会的工作计划和撰写总结。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对外宣传、文件收发、财务管理、后勤服务、机关老干工作、治安保卫、接待信访、收集整理信息资料、管理档案、图书、报刊,维护管理《中山农工》网站等。
   (2)协助农工党市委会做好党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及时反映情况,做好化解矛盾,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的政策落实和维护权益工作;组织和推动农工党市委会的社会服务,对基层组织的社会服务进行指导、协助。
   (3)做好农工党市委会参政议政的日常工作,与各专门委员会,政府对口部门,农工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四员”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参与有关政策研究和参政议政调研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编制数3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在职人员3名。
    2.农工党中山市委会退休人员 2人(其中一名原政协副主席)。
    3.农工党中山市委会现有支部7个,共166
    三、2016年度主要发展计划及工作目标
    (一)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政治基础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的内涵,着重把握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持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把推进自身建设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各项党务活动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活动实效。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就“十三五”开局、创新驱动、推进新型专业镇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可操作的建议,为中共党委和政府决策参考。
    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组织引导基层组织和党员,紧扣中共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热点问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三)围绕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服务工作
    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发挥优势,拓宽平台,开展具有农工党特色的精品社会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义诊义教义帮义助等传统社会服务项目。把社会服务工作与发挥智力优势相结合,引导和鼓励党员参与贴近民生的公益活动。把社会服务与参政议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
   ()围绕政治交接,夯实组织基础
    着眼政治交接,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结合市委会换届工作,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重点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继续实施“人才兴党”战略,重点发展市委会紧缺和适用人才,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市委会的人才结构。
   
 
   
 第三部分   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5708万元。收入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77.57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83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36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年初预算总计177.57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11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规定,2016年是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换届年,增加了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换届经费;二是人员经费项目调整;三是人员数量增减变化。
    2016年支出年初预算总计177.57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11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规定,2016年是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换届年,增加了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换届经费;二是人员经费项目调整;三是人员数量增减变化。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8348万元,占57.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36万元,占12.8%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预算数为102.834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16年预算数为22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项)2016年预算数为4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预算数为26万元。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5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8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2016“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经费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58万元,与2015年持平。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17万元,差旅费0.10万元,会议费0.4万元,福利费0.65万元,日常维修(护)费5.2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它费用15.0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6年,本单位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支出。
     七、其他

(一)支出政策和规章制度
     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管理法规、市财政局的相关政策,以及《中山市民主党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内部控制手册》等规章制度,统筹安排,合理管控经费支出。
     (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2016年,本单位没有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因而没有专项资金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6年度农工党中山市委员会部门预算名词解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款)参政议政(项):是指民主党派开展参政议政工作中在调研、会议、交通等方面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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