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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一支委会调研我市三家民营独立血透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24

联合一支委会  陆磊

 

民营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有力补充,在鼓励社会办医的大背景下,民营医疗机构近年来迅速崛起,成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重要力量。

为促进社会办医,我国已有近20个省市发布了促进社会办医新政。2010年4月10日,中山市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2015年12月出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5〕78号)。

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履行农工党参政议政使命,农工党中山市委会联合一支委会成立《关于促进中山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建议》课题组,在支委会主委李桂娇、副主委谷棉的带领下,联合民革党员乔森律师,于2018年7月20日到中山康城血液透析中心、中山古镇乐生血液透析所和中山肾康血液透析所开展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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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中山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拥有近200台血液透析设备,担负了近千名慢性肾衰患者的血液透析治疗工作,处于超负荷状态。社会力量举办血液透析中心可以极大地缓解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目前面临的巨大压力,方便患者就近治疗,节约社保资金;符合国家关于医疗资源下沉的总体方针,可把慢性肾衰患者分流到社区化独立血液透析中心治疗,缓解公立三级医院的就医压力

通过调研,课题组了解到困扰民营医疗机构的主要问题是申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卫计委12号令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正式纳入“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新型医疗机构,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而根据2017年 5月28日起实施的《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2017年版)》,并未涵盖该五种新型医疗机构类别。因此,新型医疗机构在卫计行政部门获得审批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后,并非就能够顺利开展相关医保服务。

以本次调研的三家民营独立血液透析中心为例,该类别医疗机构是面向“明确诊断的慢性肾功能衰竭”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服务,而该类患者目前在中山市医疗保险政策中归类为“特定病种”,有很好的医疗报销政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成为制约该类医疗机构发展的关键环节。由于未能取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述已建成的3家血液透析中心不能取得病人的信任,只能面对非医保病人和开展一些免费治疗的宣传,医疗资源严重浪费,医疗机构不堪重负,企业运行举步维艰。

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成员全面而直观地了解到目前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并深入思考医疗改革中如何更充分地发挥民营医疗机构的作用。调研组下一步拟就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问题进一步调研并撰写提案,为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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