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修身感悟
退休支部 黄华裕
一
摘录几个名词解释,以便更好地领悟修身。
道德之道是指由此及彼的路径,即万物变化之规律、万物之本体。古时“德”“得”相通,《管子·心术上》曰:“故德者,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此德指心之所“得”之理。了解和懂得“道”,属于智的范畴,只有体道,用自己的生命、生活、言行,把自己所选择的“道”体现出来,成为自己的言行、习惯,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这才是德。这就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知”与“行”的统一。(也就是说,即使把“论语”“弟子规”倒背如流,也不可能立刻解决好“德”的问题。)
在现代,道德(除了包含古代的某些内容外),主要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控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非强制性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的法,其本义是公平、公正、正直,要求做到“平之如水”,所以“法”字从水。从春秋战国开始“改法为律”,整个封建王朝的法典多以“律”命名。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以规范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通过对人们行为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体系。
思想道德着重要求人们内心世界的善良与高尚,而法律着重要求人们外部行为及其后果符合规范。
二
“吾日三省吾身”,何以不说“三省吾心”?古人亦十分清楚,修身亦即修心,坐而论道不是目的而仅是手段。只有行为规范才是目的。如何判断修身成效?理所当然首推社会效果。
道德是法律法规的基础,社会的安定繁荣是由法律法规来维系的,而不是仅仅依靠道德。缺少了法律法规的纠错、完善,社会不可能进步发展。因此,坐而论道仅仅是织网,改造客观世界才是打渔。要强调知行结合,修身切莫忘记打渔。
三
“集思广益,集腋成裘”,自古以来,英明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群臣、百姓的意见。古代就有谏官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监官和谏官,古代并称台谏,也通称言官。最早设于战国。也有力推改革的“博士”,例如汉代的董仲舒,清代的康有为、梁启超、龚自珍等都能置生死于度外,大胆挑战制度弊端。我佩服这些前贤的创新精神,也感叹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们也有勇于接受“批判”的胸襟,(有的君王甚至还向天下发布“罪己诏”)
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的众多先贤们都是修身的典范。从战国时期起,孔孟之道为世人推崇,但同时期“稷下学宫”的众多“稷下先生”都能“不任职而论国事”,正是这批学者促进了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百家争鸣”。他们那种“不任职而论国事”的精神感动了现代人。国事即百姓事,绝非“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百姓应该关心国家大事,应该议论国家大事,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修身要求我们为人要谦让、宽容,但并非做“好好先生”。我们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评估社会的善恶。修身要求我们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虚心听取不同的意见不正是浮躁的当代人所缺乏的么?所以,修身要从学会倾听“杂音”开始,要培养“闻过则喜”的肚量。同时也要敢于对有损国家、百姓利益的社会不良现象进行揭发和批判。
四
老人也要修身?文明修身要从小做起,但不等于老了就不需要修身。“活到老、学到老”,“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直至终身。老人非但要继续学习,也要有所作为。党派的老成员与其他老人不同,人老了仍是党派的一员,应该积极投入修身学习,并力求有所作为。例如,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文明修身从身边做起。老人不可能像年轻人那样“冲锋陷阵”,但可以做做后勤工作,可以为年轻人“垫砖”,需要时“补锅”。老年人可以充分发挥他们资历与经验的优势,为党派撰写提案等工作增添“稳”、“准”、“适”元素。不修身,则难当此任。
五
修身不仅是个人行为,同时也关系到集体、单位的社会形象。修身就是要修善我们的服务行为,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这才是修身的目的,才是判断修身成效的试金石。目前,医疗单位某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犹如“霸王条款”,损害了病人的权益、浪费着社会紧缺的医疗资源,同时也损害着天使们的良好社会形象,这些问题都值得大家深思。
我们认为,修身不是关起门来读死书、死读书,也不是在舞台上穿着汉服“百人齐诵经”、“载歌载舞学国学”,而是以当代的价值观,用实际行动去建设当今的法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