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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5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26天

作者:见习记者周蜜通讯员中环宣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7-06-06

本报讯昨日是世界环境日。市环保局对外通报了我市今年以来的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及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并就市民关心的空气质量及环境信访投诉等问题作出解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以及省市质量大会的有关精神,我市在去年底印发了《中山市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2017年行动计划》,提升环境质量是“行动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先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建设项目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山市工业聚集区环境监管执法专项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沿岸违法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另外针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情况和媒体及群众关注度高的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组织开展酸洗磷化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专项执法、餐饮行业环保专项执法、东部片区环境监管、大涌沙溪漂染洗水及红木家具行业专项治理,通过一系列专项排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排污企业,倒逼企业落实整改,促使我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区域输送的影响,1月1日至5月31日,我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151天,其中优为41天,良85天,达标天数为126天。其中今年4月份我市空气质量进入全国74个重点城市第9名,排进珠三角前三名。

通报会还提到,市环保局将结合国家及省高污染燃料政策要求,完成我市扩大禁燃区方案的编制,规划年内进一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到全市市域、强化高污染燃料使用监管。

市环保局今年还通过对涉嫌违法排污的重信重访案件开展全面排查,对重点、难点信访案件实施领导包案督办制度,使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取得较大的突破。上半年我市环境信访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291宗,结案9108宗,结案率97.1%。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努力实现在中山范围内的“小气候”上有所作为,助力质量强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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