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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作者:记者 郭锦润 夏升权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12-13

  12日,市委书记陈旭东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展开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我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结合中山实际,全面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建设,为我市践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加快实现省委赋予的“三个定位”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会议强调,要聚焦政治建设,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大力破解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政治生态问题。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全方位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的“护城河”和“防火墙”。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折不扣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要聚焦选人用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一是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盘活全市干部资源,积极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搭建平台。二是提升选人用人水平,大力推进部门、镇区、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梯次配备和专业结构。三是加强干部监督考核,健全组团式考评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强化党管人才工作,抓好“中山人才18条”落地落实,加快建设“中山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做实做优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

  要聚焦基层治理,构建和谐善治良好格局。一是大力推进基层党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提升政治领导力为统领,统筹推进机关、农村、社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建工作。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四化”,持续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二是创新党建服务模式,建设一批覆盖城乡,开放、集约、共享的党群服务中心,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能力。三是打造社会治理示范市,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要聚焦作风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坚守为民情怀,坚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办好民生实事,打造市民满意的民心工程。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排忧解难。二是弘扬优良作风,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大力整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持续深化“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三是激发担当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聚焦监督执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管、立足抓早抓小,进一步完善“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提高监督全覆盖的质量。二是持续保持反腐高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坚持重遏制、零容忍、长震慑。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三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察,统筹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督促各级党组织自查自改,全面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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