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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从细从深抓好督导整改落实

作者:记者 郭锦润 夏升权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11-02

  1日,中山召开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反馈情况整改工作部署会,深入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情况反馈会精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抓好反馈情况整改落实,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旭东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危伟汉主持会议,市领导唐颖、陈文锋、侯奕斌、黄远通、杨安队、郑泽晖、李长春出席。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必然要求,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督导整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按照中央督导反馈意见和省的部署要求,以坚决态度、扎实作风、严格要求、有力举措抓好督导整改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努力把中山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抓督导反馈整改为契机,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一是进一步提升打击惩治水平。要保持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工作劲头,创新工作思路,投入优势力量,增配优势资源,抓好重点组织,做好优先保障,全力攻克一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要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资产的扣押、冻结、查封相关工作,争取在打“财”机制建设上形成富有特色的中山经验,进一步摧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经济基础。
  二是进一步提升深挖彻查水平。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更加紧密结合起来,落实“一案三查”和重大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诉的工作机制,坚决斩断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利益链”“保护伞”。要压实基层镇区监督执纪的主体责任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责任,重点关注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坚决惩治“小官巨贪”。
  三是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四化”,大力开展“党支部规范建设年”活动,不断巩固党执政的基层根基。要持续深化“头雁”“青苗”、换届选举“回头看”和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系列部署,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拉拢、腐蚀、渗透到基层组织。要把纪律建设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厉查处基层“微腐败”行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是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水平。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监督管理职能,梳理近年来的投诉、信访、警情、舆情等信息,排查行业监管漏洞和涉黑涉恶线索。要发挥“全民创安”优势,推进“枫桥经验”创新落实,高标准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深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成效,坚决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
  五是进一步提升群众发动水平。要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正确把握时度效,积极做好正面典型和案件宣传,发挥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设置话题,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落实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
  六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专业水平。要加强人才发现培养选拔,从基层一线挖掘好苗子,锻造扫黑除恶的“尖刀班”“先锋队”。要统筹各级、各部门加强工作研究,结合本领域、本行业特点,重点提高发现和解决新型犯罪的能力。要深化同黑恶势力作斗争规律的认识,关注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存在的新形态、违法的新手段、滋生的新土壤,掌握专项斗争主动权。
  会议强调,要从严、从实、从细、从深做好整改落实部署,确保整改工作在年底前取得扎实成效。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定好定实全市整改的统一目标、统一步骤、统一要求。要用好领导包案、上提一级、专案攻坚等工作方法,严格按照法律标准和办案程序,抓好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的办理。要加强市级统筹,找准涉及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之间的衔接环节,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只挂帅不出征”、工作落实“上下一般粗”、专项斗争“雷声大雨点小”等问题。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各镇区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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