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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超1亿元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平台发展

作者:记者 黄凡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10-29

  市经信局近日印发了《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以及《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出,我市将连续5年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扶持公共技术服务单位建设。同时设立1亿元以上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基金,专项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单位的股权投资,支持加快建设。
  近期我市刚出台《关于加快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是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按《管理办法》,场地上,原则上专用工作场地面积应不低于200平方米,拥有一批相关领域的专业设施设备,拥有较强的公共服务能力。人员配置上,原则上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占平台从业人员的比重在40%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服务水平。此外,要求平台具备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等特点,能为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研发设计、智能化改造、绿色制造、品牌营销、两化融合等公共服务,对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和技术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通过开放实验室、专业化设备共享与租用等多种形式,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实施细则》对认定为市级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平台的公共技术服务单位按相应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项目达14项。租金扶持方面,按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单个平台单位每年补助金额最高150万元。股权投资方面,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平台单位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实缴注册资本补贴方面,对平台单位可按实缴注册资本给予最高1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平台单位最高补贴200万元;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平台单位,按非财政资金部分的实缴注册资本进行补贴。此外,对平台单位贷款提供贴息,按照不超过2%年贴息率进行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单个平台单位每年贴息金额最高30万元。
  记者留意到,这次《实施细则》还将资助标准与平台为企业提供的实际服务进行了“捆绑”。根据各类平台运作实际,分为按订单总额、按解决方案被采纳、按服务企业合同金额、按服务企业数量等多种方式进行,目的在于鼓励更多平台服务落实到解决企业转型升级需求上。其中,对工业互联网板块平台单位补助标准略高,如为规上企业提供服务或中小微企业生产过程关键环节提供服务等,补助与企业合同额挂钩,按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每年补助金额最高300万元。此外,《实施细则》还对市外优质平台单位在中山设立总部的,给予一次性搬迁费补助,最高补助150万元。对平台单位开展公共性质的展示中心、体验中心建设,可根据建设内容一次性给予平台单位最高50万元补助。
  新闻百科
  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指围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需求,在中山市依法设立,按照开放和资源共享原则,为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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