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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才入户办理工作机制》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记者 黄凡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10-18

  《中山市人才入户办理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10月17日-31日公开征求意见。据征求意见稿(http://www.gdzs.lss.gov.cn/tzgg/gggs/content/15072/42824.html),人才入户除了以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衡量,还将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人才、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有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等。
  ■看学历,更看重能力
  哪些人属于“人才入户”范畴?从征求意见稿看,不仅唯学历,也看重能力。年龄方面,则最高放宽到55周岁以下。
  在学历方面,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人才,如果是大专学历,需要满足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45周岁以下的条件。具有本科学历要满足45周岁以下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则在55周岁以下。有教育部承认学历或者学位的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大专、本科学历的,要求45周岁以下;拥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要求55周岁以下。
  在职称方面,具有经市人社局核定的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45周岁以下的,也属于人才入户范畴。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则年龄放宽到55周岁以下。
  技术工人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有效职业资格证书也属于人才入户范畴。其中,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要求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45周岁以下;职业、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指取得毕业证未满1年的)有中级职业资格,则要求25周岁以下。如果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要求在45周岁以下。
  此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且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也可由用人单位正式提出,由人社局核定。
  ■人才入户将优先办理
  征求意见提出,拟设立人才入户“一站式”服务窗口,对符合相应入户条件的人才,由其本人在市人社局官网提出申请,市人社局统一网上受理。
  我市还拟实行人才入户优先办理机制。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人持市人社局核发的《人才入户(调动)通知书》及入户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如果申请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的,市公安局应优先予以办理。其中,省外户籍的当场核准并出具《准入迁入证明》;省内户籍的当场核准并纳入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系统办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拟实行人才入户灵活管理机制。例如申请人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可直接申请落户家庭户,直系亲属户口可一并随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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