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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名处级干部被立案查处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钟继宣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07-26

  7月25日,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其中处级干部被查处共42人,同比增长200%。
  数据显示,自监察体制改革半年多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3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69件,谈话函询63件,立案336人,同比增长26.8%,其中处级干部42人,同比增长200%;科级干部102人,同比增长121.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5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3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0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63.8%;第二种形态10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17.1%;第三种形态9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14.6%;第四种形态2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4.5%。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责调整的成为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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