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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托管服务有法可依

作者:记者 陈慧 通讯员 邱凤仪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05-07

  3日,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召开了《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草案)》(下称《草案》)立法听证会。由《草案》起草牵头单位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围绕“校外托管服务机构是否应当实行许可制度,实行许可制度的利弊?”“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设置条件是否合理?应如何设置?”等相关内容进行现场听证。
  近年来,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收费等现象比较突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中山市民要求加强对托管市场监管的呼声十分强烈。
  市人大代表提出通过地方立法形式解决这一难题。2017年4月,经十四届市委第15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出台了《中山市2017—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中委〔2017〕25号),将未成年人托管服务立法纳入其中,并指定市教体局作为立法草案起草牵头部门。
  在《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市教体局及受委托起草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深入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托管机构的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明确了托管服务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和服务内容,以及登记和许可的要求,旨在为托管机构规范经营、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为消费者提供可靠保障。
  受邀参加的有市人大办、市编办、市卫计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局等政府部门,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托管机构代表等参加了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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