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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处理新规”延至9月1日起执行

中山交警提醒市民无需扎堆前往窗口处理违章

作者:记者 江泽丰 通讯员 刘洪希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02-28

    2月26日,群众在市交警支队排队处理交通违法事宜。记者 黎旭升 摄


    2月26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权威消息称,原定于3月1日实施的“电子眼处理新规”延期至9月1日起执行,驾驶员不要扎堆前往窗口处理违章。
    针对当前市民关心的“关于3月1日起未绑定的不能处理交通违法”的消息,2月26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期市民集中前往各交警车管窗口绑定人数较多,造成窗口压力较大。2月26日晚,中山交警向记者介绍说,接上级部门通知,原定于2018年3月1日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将延长至2018年9月1日。也就是说,群众不必扎堆处理交通违法,2018年9月1 日前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暂时没有变化,2018年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交通违法事宜,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
    中山交警介绍,为了防止发生驾驶证被盗用扣分,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近期公安部交管局升级系统,推出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平台处理交通违法新的功能,群众可以通过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自己的机动车处理违法,被一些微信号及媒体宣传为 “驾照销分新规”,引起群众误解,扎堆排队办理业务,给群众带来不便。
    为此,中山交警部门郑重提醒:2018年9月1日前,中山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中山交警微信公众号、好易终端、交警窗口、“交管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违法。2018年9 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
    据介绍,目前,中山处理交通违法的途径有4种,分别为中山交警微信公众号、好易便民缴费终端、交管12123APP和交警窗口。要足不出户,首选中山交警微信公众号。不过,需要满足条件:1、只能办理所有人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车辆违法;2、只能是车辆所有人本人办理,交通违法扣分记在车辆所有人名下;3、所有扣分的交通违法只能用广东省驾驶证办理;4、广东省号牌车辆在中山市内的违法。
    此外,中山交警微信不能受理的交通违法业务有:1、无证驾驶或准驾车型不相符的;2、单宗交通违法记分6分以上(不含6分);3、罚款金额200元以上 (不含200元);4、累计记分11分以上。
    就方便快捷来说,好易便民缴费终端可以在5分钟内办理1 宗罚款200元以内、记6分以内的简易程序交通违法(限广东省内发生的交通违法)。
相关连接
    绑定车辆信息流程
    9月1 日后,通过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事先绑定相关车辆信息。通过“交管12123”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信息时,需填写相应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数、与车主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亲戚、朋友、其他)等信息,同时上传三张照片:一张为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一张为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一张为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一起的照片,另外还需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相关平台注册登记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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