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山要闻  >> 正文

去年全市20人因污染环境被判刑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李志金 薛焕彬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15

    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强调今年具体要抓好八个方面工作,其中一项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美丽中山。记者昨日从我市两级法院了解到,2012年至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152件。其中,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环境资源案件达到543件,其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收案 10件,审结9件、判处20人。
    2017年11月30日,市第一法院开庭审理中山市恒胜铝制品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下称恒胜公司)、刘某污染环境案。近日,刘某一审获刑9个月,处罚金3万元,田某、王某明获刑7个月,各处罚金1.5万元,文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半年,处罚金1万元,恒胜公司被处罚金25万元。
    上月9日,市第一法院副院长李添扶带领该院执行局40多名干警到达小榄镇联丰社区,对刘某姐弟占用1.84亩集体土地养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最终,被非法占用多年的集体土地被腾出,当地水源和空气受污染的状况也终于解除。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墀表示,我市两级法院接下来还将继续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开展好涉环保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http://www.zsngd.org.cn/Article/View/cateid/61/id/1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