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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2月18日至20日召开

将选举产生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作者:记者江泽丰 通讯员钟仁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14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12月18 日至20日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主要任务是选举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唐颖、冯煜荣、甘建仁、林凯、蔡宏及秘书长黄超出席会议。副市长袁永康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交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统称建议)共152件。
    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坚持公开办理,积极推进建议反映问题的解决落实,推动建议办理落实并全部完成答复。
    市人大常委会加大建议督办工作力度,定期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情况沟通,全面征询代表对建议答复的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将代表建议督办与行使监督职权相结合,使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统计,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102件,占65%;建议所提问题纳入规划正逐步解决的47件,占29.9%;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和建议所提内容作参考意见的8件,占5.1%。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山市2017年第二次预算调整草案的决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山市产业平台(民众园)综合开发PPP项目政府财政支出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以及一批人事任免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墀,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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