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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作者:徐福芹     发布时间:2015-08-07

联合二支部  徐福芹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及《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于326印发《中山市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我市自71起,石岐区、东区将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运行以来,各部门通力合作,我市家禽生鲜上市初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各项工作运行情况

(一)活禽批发市场屠宰区建设。东升镇活禽屠宰区建设已完成,正式投入使用。沙溪镇、小榄镇活禽屠宰区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主体工程正在施工。

(二)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东区、石岐区两区共27个市场,26个市场已按照商务部门的要求全部改造完毕(大鳌溪市场因不进行活禽经营活动,故不参与市场改造)。

(三)经营引导补贴工作。工商部门按计划推进对试点区农贸市场原有家禽经营商户的转营引导补贴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39户家禽经营商户向工商部门提交转营引导补贴申请,并全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将经营范围变更为生鲜家禽销售。

二、存在问题

(一)冷链配送环节未能顺利对接。由于配送箱押金较贵、生鲜禽经营者积极性不高、法规不完善,目前尚未真正实现冷链配送。

(二)生鲜禽产品出品品质有待提高。由于未实施冷链配送、部分生鲜家禽未开膛屠宰,导致生鲜家禽有异味,降低了市民购买的欲望。

(三)脚环标识管理存在漏洞。据试点区生鲜家禽经营户反映,屠宰前的脚环随意发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四)屠宰相关收费没有明确指导意见。目前我市暂未对家禽屠宰加工服务、家禽检疫等出台价格指导文件。

(五)对违法经营活禽没收后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由于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查扣的活禽也不适宜采用暂扣在仓库或直接丢弃,导致后续处理工作难以开展。

三、建议

(一)协调解决生鲜禽产品配送问题建议将配送箱按生鲜禽经营户数量比例分派至各试点农贸市场,由试点农贸市场免费分派到各经营户使用,落实冷链配送工作。

(二)加强各环节监管力度建议进一步规范屠宰区管理,引导和督促生鲜禽产品经营户做好冷链配送;强化对市场生鲜鸡索票索证、脚环标志等来源情况、储藏条件的检查。

(三)强化屠宰标识管理确保供应试点农贸市场的生鲜禽产品均严格按要求佩戴屠宰标识,对于不佩戴标识出场的不开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督促市场经营者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以规范市场准入的方式倒逼生鲜禽产品脚环佩戴工作。

(四)核定屠宰相关收费商讨屠宰加工服务、标识佩戴、屠宰检疫等相关收费,出台收费指导意见。

(五)协商解决查扣活禽后处理工作对试点区查扣的活禽,落实好查扣活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继续加大家禽集中屠宰试点工作宣传力度,向市民解读家禽生鲜上市的必要性,突出购买来源合法生鲜禽肉的重要性,引导市民科学选用家禽食材,放心购买生鲜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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